您所在的位置: 首页 >> 总务部>> 规章制度 >>正文

规章制度

后勤维修中心工作制度

字号:
+-14

  一、 实行首问负责制,坚决杜绝推诿、扯皮现象的发生。

  二、 维修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基本操作技能,严守操作规程,保证安全作业。

  三、 接到报修通知,15分钟内必须赶到维修现场并开始工作,如系抢救急需或抢修任务,应加班加点,保证及时完成维修任务。

  四、 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,值班人员承担应急的维修工作,保证医院水、电、汽、暖、冷、电梯等机电设备和路面管沟(井)的及时维修。

  五、 严格值班要求,值班人员对急需的维修事项,要随叫随到,如不属本专业承担范围,做到不推诿,应积极协助联系有关部门,若遇疑难问题,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组织抢修。

  六、 对于供电设备、电梯、空调的维修,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程,对不按规程进行维修,造成事故者,根据情节给以处理。

  七、 认真执行定期查房制度,对查出的问题应该做到有记录、有落实、有回访。

  八、 严格执行定期巡回检查制度,维护水、电、汽、暖、冷、路面、管沟(井)的畅通,杜绝跑、冒、滴、漏现象,对大型的设备维修、房屋设施修缮应建立维修档案。

  九、 维修材料设专人管理,材料的消耗和出、入均有签证登记,严格管理程序,做到帐、物相符,入、出相符,严禁浪费,厉行节约,做到物尽其用,降低维修成本,对擅自滥用材料造成浪费或损失者,应追究责任,严肃处理。

  十、 遵守劳动纪律,严格考勤制度,不旷工、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脱岗,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。严禁工作时间酗酒、打扑克等。

  十一、 满意度调查大于或等于90%